請記得要先申請再購買喔!
相關表單下載:
http://www.afa.gov.tw/peasant_index.aspx?CatID=2110
以下為補助要點:
一、補助產品及金額:補助小型農機具以新品為限,機種為中耕管理機、農地搬運車、田間搬運機、動力噴霧機、動力施肥機、採茶機、剪茶機、樹枝打碎機、土壤鑽孔機、鏈鋸、電剪、割(除)草機、蔬果分級機、豆類選別機等14種農機具(詳如附表一),在表列補助上限內,依售價補助1/3為原則。售價1萬元以下機型不予補助,超過3萬元以上國產機種應為經性能測定合格機型,進口機種應具出廠檢驗合格證明,且申請補助之農機應向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辦農機使用證,並於農機本體明顯處噴上「104年消費提振措施計畫補助」字樣,另同台農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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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接受其他計畫補助者,不得重覆申請補助。
二、補助對象:在國內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個別農民,以通過有機、產銷履歷等驗證或經核發吉園圃標章、生產追溯標識者優先補助。
三、補助數量:每位申請農民以補助1臺為原則。合計補助數量約2萬臺。